“医生手把手看我穿脱外套、端着碗吃饭还计时,评得细致,我心里也亮堂!”,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黄沙镇82岁的特困老人王大爷对上门评估的工作人员连声称赞。今年9月,修水县创新推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操作细则(试行)》,让全县500余名特困人员受益,114人的照料等级得到科学上调,护理资源与补贴资金得到了更精准、更高效的配置。

一把“尺子” 量出两种“烟火气”

修水地处山区,老龄人口多,特困群体分布散、情况杂。过去,采用“通用标准”评估常遭遇“水土不服”,例如,散居老人的泥地行走、烧水洗澡等现实难题未被考量;敬老院里,行动不便的老人因“无法到食堂用餐”等集体生活要求,评估结果与实际护理需求脱节。

“标准必须既接‘农家地气’,又合‘院舍实情’。”修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郑敏介绍,《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操作细则(试行)》的核心创新在于场景化评估,对居家老人,重点关注“泥地行走”“桶装热水洗澡”等山区生活细节;对机构老人,则明确“床位高度”“到食堂用餐”等集体场景。若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抵达食堂或浴室,即合理认定为“部分自理”,使评估结果真正反映护理负担。

黄港镇敬老院的张奶奶患轻度帕金森,虽能自主吃饭,却无法独立走到食堂。过去她被评为“完全自理”,给院方护理带来实际压力。新规下,评估小组结合其“无法到食堂吃饭”的情况,最终认定为“半失能”,实现了护理等级与真实需求的精准匹配,既保障了老人权益,也缓解了机构压力。

科学“加权” 关照特殊群体

为实现“一人一策”,《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操作细则(试行)》为三类最脆弱的群体设置了“保护性加权”。对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或二级以上智力残疾者、二级以上肢体残疾者、80岁以上且患2种以上慢性病者,评估结果原则上调一级,并规定“突发疾病出院后需静养满一周再评估”,避免“病中误判”有失公允。

这一设计精准识别了传统评估难以量化的“隐性失能”。上奉镇85岁的刘爷爷,与弟弟相依为命,因“高龄+多病+需拄拐”,等级从“半失能”上调为“全失能”,其弟弟因此获得了更多护理补贴,能将哥哥照料得更好。马坳镇敬老院的二级智力残疾者卢某,虽有基本自理能力,但事事需人提醒,偶有失禁。加权系数使其等级从“半失能”上调为“全失能”,敬老院据此为他配备了专职护理员,给予了其亟需的专业照护。

四级联动 织密保障“网”

为确保政策精准覆盖每一位特困人员,修水县构建了“县—乡—村—养老机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县民政局与卫健委统筹协调,培训医生、建立专家库,提供专业支撑;

乡镇组建评估小组,上门评估散居老人,同时进驻敬老院集中评估;村干部帮助联系散居群众,提供背景信息;敬老院长提前整理老人病史与日常表现,为评估提供详实参考。评估全程严格执行“查资料、看现场、做动作、签确认、存档案”标准化流程,纸质档案保存10年,并坚决执行“零收费”原则。“现在评估小组上门一次搞定,还会与护理员深入沟通,结果更客观、更服众。”义宁镇敬老院院长如此评价。

“不管是居家还是集中供养,特困群众的需求在哪,我们的服务就跟到哪。”郑敏表示,未来将继续把民生实事办细办实,用精准的政策“画像”,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不遗漏任何一个角落,切实提升每一位特困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来源:修水县委宣传部)

编辑:郇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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