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田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私家车在竹江乡路段正常行驶时,被后方超车的三轮摩托车刮碰,导致车辆大灯、保险杠等部位“严重受损”。
该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并了解事发经过,私家车驾驶员陈某进提供了行车记录仪,民警将双方带回枫田中队处理。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至17时40分达成一致,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董某明赔偿私家车车主陈某进8800元。该起十分“寻常”的交通事故接近尾声时,民警听到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董某明扫码付款时脱口而出:“你的收款码是修理厂的啊。”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民警察觉其中似乎有猫腻,立即对私家车车主陈某进进一步询问,陈某进闪烁其词的态度肯定了民警心中猜想,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查询私家车行驶轨迹,发现离事发前不远处的监控拍到私家车驾驶员,与现场驾驶员(陈某进)不一致。
民警立即对陈某进进行控制,通过讯问,陈某进如实供述自己不是事故车驾驶员,真正的驾驶员雷某因已有多次事故记录(均为碰瓷),担心被发现异常,在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陈某进在前面乡镇等候,交换由陈某进充当驾驶员进行索赔,现场协商不一致后陈某进选择报警。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有火眼金“警”,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供稿: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胡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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