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安远2月10日消息(记者 熊方)2月8日凌晨,江西赣州安远县G238国道518Km+575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记者从安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涉事货车驾驶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涉事超载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驾。另外记者从赣州安远县宣传部证实,安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梅小龙已被免职。

  事故发生后,记者从江西省应急厅了解到,该起事故中的赣C1Q563重型牵引车归属高安市邦云物流有限公司,赣F6695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归属南城县通顺汽车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牵引车驾驶人黄某斌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与其相向行驶的赣B7086P小型轿车所有人郑某胜,事故发生时超载,核载5人实载6人,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在施救过程中死亡,其余3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月9日晚,记者从江西赣州安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事故的善后安抚工作正在进行,交警部门也对两辆事故车的行车轨迹进行了调查。

  “(事故)就是在国道上,(离)县城不到5公里的地方。(现在我们)是全员上路,从领导到辅警都在路面上。县委县政府都高度重视,现在该做的事情都在做。”江西赣州安远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文泉说。

  刘文泉还告诉记者,经调查虽然两辆车都没有行车记录仪,道路沿线也没有有效监控。但是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赣B7086P小车上的6个人,曾在事发前一起饮过酒。经检测,小车驾驶员涉嫌醉驾。

  “6个人都是朋友关系,喝了啤酒。现在就是初步认定小车酒后驾驶,司机的好像是106mg/100ml,超过80/100ml应该是醉驾。(我们酒驾)也查得很严,我们一年也查了上千起。(事故)凌晨2点,还没有到我们设卡的地方他们就发生了事故,不存在我们管理上不到位的情况,我们都是24小时(值守)不间断的。”江西赣州安远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文泉说。

  从赣州安远县交警部门提供给记者事发后的航拍照片看到,小轿车和牵引车最后相撞位置是在马路边,而事发路段是双向四车道,路宽有14。4米。那么,事故发生前两辆车究竟经历了什么才撞在一起,导致6人死亡

  “开头是小车超一辆电动车超完以后,就看到前面有一辆大货车,大货车又看到一辆小车正面过来,大家都统一打方向。小车超完车就想往回自己的车道,我们通过现场鉴定痕检和地面划痕,还有碰撞点,事故在现在照片上大货车后尾的这个地方开始相撞的,货车初步分析原因是就是开车避让措施不当。”负责事故的赣州安远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文泉告诉记者。

  记者还了解到,该起事故是江西赣州安远县两个月内继2020年“12·30”安远县建筑施工项目坍塌较大事故和2021寻全高速“1·26”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3起较大事故,造成了不良影响。事故发生当天下午,江西省政府约谈了赣州市政府。

  “在临近春节的重要时刻,赣州市接连发生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赣州市抓安全生产上,存在站位不高,监管不严,责任不清,措施不实,作风不优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深刻反思。”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殷美根说。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殷美根强调:要加大在高速、国省道,农村道路上的安全管控力度,全面实施联勤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联合检查。在国省道特别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车流集中的“三类”重点路段,要加强路面显性用警,重拳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酒驾醉驾等行为,要以铁腕之力,雷霆之势,坚决遏制住交通事故多发的不良势头。

  2月10日凌晨记者了解到,赣州安远县在事发后第二天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会上,安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邱坚通报了近期事故的责任人处理情况。记者随即向安远县宣传部核实,安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梅小龙确实已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