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为贫困人口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

2017-01-12 08:57:00来源:江南都市报

  央广网江西频道1月12日消息 1月11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从去年起,江西省全面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各级财政投入3.11亿元,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全省346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补充保险,建立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

  ◎42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大病补充保险

  2016年12月28日,定南县岭北镇南丰村贫困户袁先生非常高兴,因为他领到了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2.59万元,加上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报销补偿,他治疗股骨头坏死的6.64万元医疗费用中,自己只出了6063元。据统计,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的建立,帮助420多万像袁先生这样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

  据介绍,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到45%左右。为解决这一难题,我省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贫困患者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大病补充保险予以报销,确保个人自负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0%之内,加上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补偿最高60万元

  据了解,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对象,包括346万通过精准识别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80多万未进入贫困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人员。各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筹资标准为其购买大病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

  在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过程中,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其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补偿即时办结。对在市、县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保险机构在医保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按本地7个工作日、异地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报销补偿资金汇入贫困患者个人“惠农一卡(折)通”。

  “补充保险制度不仅让看病更省钱,也更省力,报销起来很方便,不用折腾。”采访中多位患者如是说。(文/记者汪清林)

编辑: 范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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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为贫困人口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

1月11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从去年起,江西省全面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各级财政投入3.11亿元,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全省346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补充保险,建立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