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起施行

2017-01-09 09:50:00来源:信息日报

  央广网江西频道1月9日消息 一个多月前的省人大常委会上,有两个事项的通过、批准意义非凡。一个是我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通过,这事关群众能否自由呼吸的条例,它的诞生充分体现了我省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另一个是九江首部地方性立法项目获批准,这标志着自新修订的《立法法》后,我省设区市除立法条例外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可以说,去年江西地方立法“重点突出,亮点纷呈”。

  “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地

  我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日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实施一项或者几项应急措施。如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活动等。

  我省所有设区市都开始行使立法权

  两个多月前,九江市首部立法项目——《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获通过。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立法法》赋予设区市立法权后,九江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今后,九江市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将有法可依。

  我省全面落实设区市立法权行使。2015年11月,我省九江、景德镇、赣州等7个设区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2016年4月,萍乡、鹰潭、新余3个设区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至此,我省所有设区市都开始行使立法权。(记者袁思东)

编辑: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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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起施行

一个多月前的省人大常委会上,有两个事项的通过、批准意义非凡。一个是我省“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通过,这事关群众能否自由呼吸的条例,它的诞生充分体现了我省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另一个是九江首部地方性立法项目获批准,这标志着自新修订的《立法法》后,我省设区市除立法条例外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可以说,去年江西地方立法“重点突出,亮点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