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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五箭齐发”探索扩大抵(质)押物范围

2016-08-11 12:04: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萍乡市不断优化企业融资贷款环境,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一是规范中介评估机构收费。中小微企业因办理抵(质)押贷款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时,由中小微企业在符合资质和银行核准条件的机构中择优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单方面指定单一评估机构;已经过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认同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得要求本行业的评估机构再次对抵(质)押物评估收费。二是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抵押能力。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优化企业新办土地产权证办理流程,为企业新办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不含土地挂牌)承诺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简化企业新办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为企业新办房屋产权证承诺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对有增资扩股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工商、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将其纳入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办理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手续。三是坚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不断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探索建立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原则,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根据其资金规模、风险控制能力和资信等级,适当增加放大倍数,不得随意提高合作门槛,不得增加合作成本;对于房产、土地等价值重大的资产,若一次抵押尚有余额,积极配合相关担保机构开展二次顺位抵押。目前,萍乡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3家,注册资本金共计3.4亿元, 其中财政资金2.86亿。全市融资担保加权平均费率为1.1%,其中萍乡市汇源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担保费率仅0.5%。四是创新推出 “续贷保”融资模式。出台《萍乡市中小企业“续贷保”管理办法》,解决地方政府倒贷基金不足的现实困难,显著降低了中小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形成减轻政府财政资金和维稳压力、节约企业资金成本、盘活银行信贷资产的“三方共赢”良好局面。截至2016年6月8日,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已受理“续贷保”业务628笔、金额36.22亿元。五是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出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萍乡市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实施方案》等文件,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截至目前,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交金额达到53.22亿元,核心企业萍钢公司和华能安源发电公司顺利注册,累计成交金额达30.87亿元。(省政府金融办 供稿)

编辑: 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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