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作出《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芦溪县获评全国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芦溪县源南乡人民政府、宣风司法所副所长方绍宁、芦溪县司法局干部刘祖飞获评全省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法治宣传教育模范。
2016年以来,芦溪县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了法治芦溪建设和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圆满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该县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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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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