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出16条举措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8-04-25 15:38: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日前,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6条具体工作措施,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参与净空、净水、净土行动

  江西省将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国家机关生态文明建设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环境。加强生态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一批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公园。

  江西省将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净空”“净水”“净土”行动。

  “净空”行动方面,重点为污染源头治理、燃烧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工地扬尘治理、秸秆资源化利用等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提供法律服务。

  “净水”行动方面,重点为“五河一湖”、东江源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重点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和修护,小流域水土流失的治理,全面消除V类及劣V类水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高提供法律服务。

  “净土”行动方面,重点做好工业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置,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治理和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江西省将积极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参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流域生态补偿等绿色工程,为厚植绿色生态优势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积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为落后产能退出、绿色制造业快速成长、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生态旅游产业、以中医药为重点的大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智慧经济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江西省将积极服务生态保护市场化,参与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和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及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价格机制建设,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生态市场化改革和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高法律服务。

  成立环保法律服务团

  江西省将深入推进律师服务,组织律师成立环保法律服务团,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政策和地方立法建言献策。组织广大律师妥善处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文明诉讼案件,参与化解环保、资源开发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江西省还将深入推进公证服务,适应经济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新需求,切实做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拆迁、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同时,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和扶贫专项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环境损害受害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掌上通”

  江西省将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破解“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难题。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资质条件、执业程序和鉴定标准,为解决环境损害纠纷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同时,江西省将加快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17年完成市、县两级实体平台建设,2018年完成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掌上通”。通过线上线下并行,集中受理和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法律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法律服务。

  江西省将深入开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场区建设行动。同时,组织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深入开展“美丽赣江,法治护航”千里志愿行等活动。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措施

江西省推出16条举措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江西省将积极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参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流域生态补偿等绿色工程,为厚植绿色生态优势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