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将围绕“生态自然之美、和谐文明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制度创新之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江西绿色崛起的历史性机遇。一年来,江西省按照“边申报、边推进、边落实”的原则,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初步构建总体格局。据悉,江西省明确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四个定位”(见表)。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江西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把好第一道关口,划定“三条红线”(见表)。
江西省还打造生态补偿“扩大版”,对江西五条主要河流流域全部实施生态补偿,补偿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已下达首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
江西省将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速构建“五个新优势”(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