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江西经验”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2019-07-19 15:25:00来源:江南都市报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287个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优势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其中,靖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赣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新余生态循环农业、鹰潭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形成了“江西经验”……

  环境违法罚款2.6亿元 移送涉污染环境犯罪63起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不断强化

  据统计,去年全省环境违法处罚金额达2.6亿元,实施拘留案件295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3起,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生态综合执法模式在全省推行,两起恢复性司法案件入选全国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臻完善

  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双主任”,6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为副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省环委会架构下,设立10个专业委员会,分专业、分领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还在全省增设5个副厅级督察专员办公室,环保机构垂管改革进度位列全国非试点省第一。

  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湿地生态价值1.5万亿元

  ◆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

  去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17.4%。优良天数比例为88.3%,全年优良天数增加18天。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南昌市、景德镇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今年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优良天数比例89.4%,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去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基本消除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主要河流断面达标率为97.4%,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信江、饶河、袁水、长江九江段、东江和环鄱阳湖区河流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

  ◆森林覆盖率稳定

  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护率达53.75%,是全国唯一“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第二,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达到1.5万亿元。

  形成“江西经验” 国务院通报表扬萍乡景德镇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效显现

  截至去年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定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我省已出台26项,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流域生态补偿、率先完成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首批开展流域环境监管改革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五级林长制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其中,靖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赣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新余生态循环农业、鹰潭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形成了“江西经验”。

  水源地问题整治到位 连续3个月未现劣V类水

  ◆碧水保卫战成绩显著

  去年,我省整治化工污染问题592个、固废处置问题336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366个,搬迁重污染企业20家;圆满完成长江沿岸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拆除74座非法码头,恢复岸线7529米,完成复绿种植面积65.9万平方米。

  ◆专项整治鄱阳湖生态环境

  全面建成覆盖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站、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测系统,完成重点区域1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A提标改造;全省累计关闭或拆除禽畜养殖场近4万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83.4%。

  ◆水源地问题整治到位

  截至去年底,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94.1%,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287个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在消灭劣V类考核月份(去年5月至7月),连续3个月未出现劣V类水。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江西经验;国务院;通报表扬

两项“江西经验”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我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优势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其中,靖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赣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新余生态循环农业、鹰潭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形成了“江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