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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迈出 法治江西建设新步伐

2015-07-17 10:25:00来源:央广网江西分网

  奋力迈出 法治江西建设新步伐

  强 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总指针、总遵循。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关键”,抓好“五个环节”,把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在我省落实好,不断推动法治江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个关键”,即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其中,社会公正是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诚信是法治的重要基础,社会秩序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这“三个关键”是加强法治建设的三个支点,构成了稳定的“三角支架”。一是要确保社会公正。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等方面都对确保社会公正提出了要求,通篇贯穿了公平正义的理念。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促进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二是要提升社会诚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当前,人们普遍觉得社会诚信缺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淡薄。守法是最大的诚信。《决定》对提升社会诚信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要加快建设“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等等。这些重要部署,对构建社会诚信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政府、公民、组织三个环节,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不断提升全省诚信水平。三是要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规范社会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我们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引导人民依法办事;也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实现“三个关键”,要从“五个环节”抓起。一是从领导干部这个环节看,最重要的是树立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从立法机关这个环节看,最重要的是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要始终遵循法治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立法体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相关政府部门在代同级政府起草地方政府规章时,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决破除部门利益思想,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三是从行政机关这个环节看,最重要的是提高严格执法能力。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老百姓对法治效果最直接的感受,主要是来自对政府执法行为的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我们要坚持职权法定,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监督问责,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权力,真正使政府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从司法机关这个环节看,最重要的是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把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这寄托着总书记的殷切期望、深情嘱托。我们要在着力抓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点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真正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司法人员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司法人员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司法工作和每一个司法环节中。五是从社会成员这个环节看,最重要的是增强法治观念。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江西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程,着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不断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鹿心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省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区)政府执行职责。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区)政府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快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对行政决策落实的监督,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部门执法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执法种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问题。完善市、县(区)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认真对待网络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窗口”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动各级行政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全省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全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发挥政协作用 为建设法治江西献计出力

  黄跃金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核心是抓住一条红线和一个目标,即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一,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根本要求,又是根本保证,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必须体现四个作用:一是立法的引领作用,即领导立法。完善党对立法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协调各方,使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保证作用,即保证执法。不直接开展具体执法活动,而是协调各方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各方加大执法力度。三是支持作用,即支持司法。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于干预司法的行为应加强监督纠正。四是带头作用,即带头守法。法治建设要吸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绝不搞“全盘西化”和一些人主张的所谓“宪政”。

  第二,要切实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决定》提出建立违法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政协组织和委员不应干预司法机关的工作。所代表的界别群众要求反映对司法案件的意见,可转达,但不能有倾向性和强制性。如政协委员是具体司法案件当事人,进行申诉只能以涉案当事人和普通公民身份进行,而不应以政协委员身份来申诉,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引导委员防止以职务影响的监督变为违法的干预。

  第三,要为法治江西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争做地方立法的参与者。开展立法协商是政协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活动,促进地方立法科学化。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争做公正执法的推动者。政协参政议政工作比较活跃,但开展批评和监督比较少,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总体上比较薄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协作用,活跃有序地开展民主监督。每年选择一些议题开展监督性、批评性的民主监督活动,推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争做法治江西的参谋者。政协建言献策应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要把建设法治江西纳入履职的重要议程和内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教育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始终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坚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江西日报)

编辑: 燕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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