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办法:容错免责干部评先评优不受影响

2019-09-12 09:40:00来源:南昌晚报

  南昌市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六种情形可予以容错免责

  《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容错纠错,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凡符合《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第12条规定的六种容错情形和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整改纠错。

  据了解,凡符合六种情形和条件(见上图)的,可予以容错免责。

  容错由组织研判提出或当事人申请提出

  容错应当由组织研判提出,也可由当事人向组织申请提出。

  组织研判提出。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问责和调查全过程,统筹考虑、同步调查有无容错情形、是否具备容错条件,并认真听取被调查单位和干部的意见,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在形成问责追责处理意见时,同步提出容错建议。容错建议应根据问题性质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研判,以在干部评价、问题定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中运用。

  当事人申请提出。相关单位或干部在因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容错申请。

  其中,对干部失误错误,涉及党纪政务处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既涉及党纪政务处分,又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牵头办理,组织(人事)部门协助配合。

  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受理办理: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由信访室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由干部监督处(科)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

  调查核实:接受办理工作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室、处(科)应及时牵头成立调查组,启动容错调查核实工作。

  研究认定:对相关室、处(科)提交的容错事项调查核实报告和容错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属于容错免责情形的,作出免于问责处理或终止问责程序的认定意见;对确需追责但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作出减责处理的认定意见;对不属于容错情形、不符合容错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认定意见应报同级党委(党组),由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形式研究决定。

  反馈结论:党委(党组)作出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承办室、处(科)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必要时,可通过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说明。

  容错免责决定应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推荐提名、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正确对待、不受影响。

  对符合容错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的干部,影响期满后在选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该使用的大胆使用。

  对干部个人作出的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应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健全纠错改错机制。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应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失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应尽快消除影响、挽回损失,防止负面影响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各级党委(党组)应及时指导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最大限度地避免犯错、减少出错。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对纠错情况的督查,对不积极纠错的,要批评教育,必要时严肃处理。

  可容错免责的6种情形和条件:

  符合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改革创新和发展大局的;

  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

  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

  在不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程序,或特殊情况下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

  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记者 吴跃强)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南昌;干部评先评优;

南昌出台办法:容错免责干部评先评优不受影响

通过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