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8家医院列入改革范围

2016-08-25 12:57: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央广网上饶8月25日消息(叶茹琴 吴晓成)为迅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8月24日上午,上饶市新闻办与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上饶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饶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吴晓宏向16家新闻媒体就上饶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心的医药服务价格调整热点作了全面介绍。

  记者获悉,此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的医院共8家,市属: 上饶市人民医院,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上饶市第四人民医院、上饶市妇幼保健院; 信州区属:上饶市立医院,上饶市中医院,信州区妇幼保健院。

  此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八个: 1、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建立高效政府办医体制; 2、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重点是建立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建立政府投入责任机制;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行集中挂网限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 4、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5、推进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6、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建立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 7、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8、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上饶市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建设。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核心是“一减二调一补”

  “一减”: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主要措施是取消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辅助措施是强化合理用药、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等。

  “二调”: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适当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等项目收费标准,以合理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值。适当降低部分大型检查检验收费标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做到“二个同步”: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大型检查检验价格同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和财政补助政策同步实施,确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2、调整相关医保政策。调增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根据参保类别按规定分别纳入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分公司省本级职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超过医保封顶线后纳入相应的大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补”:即合理安排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的投入。

  改革将对群众看病就医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9月1日起,全市8所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降低部分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等项目服务价格。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而不是简单的实行药品零差价问题;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80%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同时要求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控费。患者负担整体上不增加,特别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 根据测算,群众总体上是得实惠的,但近期可能不是十分明显,且惠及每个个体病人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慢性病病人、对药物依赖性较强的门诊病人,医药费用有一个较明显的下降趋势,比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个性化需求的差异、药占比低等原因,医药费用可能有所增加,但总体医药费用水平会有所下降。为控制部分非药物治疗类病人医药费用,放射治疗、血液透析等项目治疗费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的支付范围。

编辑: 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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