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地产市场重点整治九种行为

2016-11-17 11:47:00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16日获悉,南昌市房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市(含三县一区)在建和在售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各开发企业重点对照“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违法开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暂停网签制度、约谈制度、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等,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重点整治“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及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信息日报记者修杰淼)

编辑: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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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地产市场重点整治九种行为

记者16日获悉,南昌市房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市(含三县一区)在建和在售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