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财政局5年为1762户(次)企业减免所得税达17亿

2017-06-15 09:46:00来源:中国江西网

  6月13日,记者从赣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赣州市财政局召开的振兴发展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赣州财政收支等各项指标实现了稳步增长,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为全市共1762户(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减免关税2.5亿元。

  据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专门发文明确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以及转移支付政策,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全市共有49项政策比照执行西部开发转移支付政策补助标准,2012-2016年赣州因执行该政策,增加上级补助资金68.9亿元,赣州发展洼地优势日益显现。

  据统计,2012年以来,中央、省财政累计下达赣州各类补助资金达1852.5亿元,近五年年均增幅达19.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03.6亿元(2016年35.9亿元),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7.7亿元,原中央苏区补助资金32亿元(2012-2015年每年6亿元,2016年起调增至8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96亿元(2016年10.9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7.2亿元(2016年2.46亿元)。

  同时,上级财政部门对该市重点项目政策予以了大力支持,安排资金9.6亿元支持赣州实施100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十三五”安排10.5亿元;支持将赣州纳入全国唯一的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城市,2013-2015年累计下达补助资金9.52亿元;支持赣州市成为全国唯一以地级市名义申报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项目试点的地区(全国仅4个), 2016年获得中央财政20亿元基础性奖补,2017-2019还将获得差异奖补,将东江流域纳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2016-2018年将获得奖补资金15亿元,实现“两项历史性突破”等。

  此外,省财政支持从2014年起单独划拨6万大箱卷烟税收给赣州市,2015年再增加6万大箱,2016年又再增加3万大箱,每年增加税收10.5亿元。支持赣州区域发展专项资金7.5亿元,支持赣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额度109.85亿元等重大项目政策。

编辑: 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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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财政局5年为1762户(次)企业减免所得税达17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