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投入26.5亿救助困难群众

2019-08-12 09:44:00来源:南昌晚报

  南昌民政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民生兜底保障功能不断提升,十八大以来——

  南昌市投入26.5亿救助困难群众

  11日上午,“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南昌市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大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南昌民政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民生兜底保障功能不断提升,投入26.5亿多元救助困难群众;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达到4000至6000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明显,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70元、1030元,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打造出10个国家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社会救助:

  投入26.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

  市民政局按照“弱有所扶”及“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各项工作,织牢编密“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临时救助、临时应急补充救助、特别救助等制度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共投入26.5亿多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市低保标准由430元提高到670元,增长55.81%,累计保障人数33.9万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45元,增长85.4%,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累计保障57万余人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37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56.75%,分散供养标准由22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163.6%,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达4000至6000元

  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和全国“城企联动”试点城市,南昌市以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加强资金保障,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达到4000至6000元,给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补助8-10万元,运营补贴1-3万元,等级评定奖补10-30万元。每年安排6000余万元,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近年来,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项目共计76项,配套养老服务用房面积总计10.18万平方米。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多平台、N站点、全覆盖”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辐射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的养老服务信息网。

  南昌市积极创新驱动构建服务新模式。结合“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搭建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城企合作,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政府量力能托底、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支付能承受”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新模式,推动养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升了区域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社会福利:

  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30元

  南昌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在2018年提标的基础上,今年南昌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其中机构集中养育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0元,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0元,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同时从今年9月份开始,还将实施“圆梦福彩,孤儿助学工程”,为之前已认定为孤儿,年满18周岁的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

  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日益健全。在全市各乡镇、村(居)委会配备了153名儿童督导员和2000名儿童主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儿童保障服务网络,解决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将1.92万农村留守儿童、0.88万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底线。同时引入专业社会力量,不断拓宽关爱保护工作平台。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机构,目前共为8组未成年人提供个案服务,帮助7名临时监护不力的未成年人重返家庭。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全市5.4万余名残疾人。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南昌慈善日”项目被民政部授予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是我省唯一获奖的慈善项目。

  社会治理:

  打造出10个国家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南昌市加快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依托社区单元,建立一套综合保障体系,配置社区邻里中心幼儿园、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点、社区便利店(含净菜配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类便民服务功能,拓展X个其他功能于一体的新型集聚区,探索建立资源集约、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的服务模式。制定《关于加快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开展邻里中心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导。2019年计划打造建设42个社区邻里中心试点。

  南昌市加快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强化全市村务监督机构建设和村务监督工作,组织举办扫黑除恶、村务监督和城乡社区治理培训,全市共550余人参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打造了10个国家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51个省级绿色社区、17个省级农村社区试点,200余个市级精品社区,10个市级“最美‘三风’社区”。同时,西湖区国贸阳光社区“4·10”工作法和青云谱区青峰社区“365”工作法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今年4月,西湖区被确定为全国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试验区。

  十八大以来,城市低保标准:

  由430元提高到670元,增长55.81%

  农村低保标准:

  由240元提高到445元,增长85.4%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由37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56.75%

  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

  由22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163.6%

  2019机构集中养育孤儿补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1470元

  2019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1030元(记者 杨小勇 胡萧)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南昌;民政;困难群众

南昌市投入26.5亿救助困难群众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共投入26.5亿多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市低保标准由430元提高到670元,增长55.81%,累计保障人数33.9万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45元,增长85.4%,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累计保障57万余人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37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56.75%,分散供养标准由220元提高到580元,增长163.6%,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