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个设区市监察委主任亮相

2018-01-11 10:36:00来源:江南都市报
    央广网江西频道1月11日消息  作为2018年最受瞩目的改革“重头戏”之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前正在全国紧张有序推开。在江西,这项改革已步入全面深入开展的“快车道”。

    1月10日14时,吉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选举,吉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当选吉安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当天,南昌、抚州、宜春、景德镇、鹰潭等5个设区市也相继举行人代会选举,产生了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至此,我省11个设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已全部亮相。

    据了解,成立后的监委将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各设区市监察委主任先后产生

    新年伊始,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迎来了“开门红”——

    1月4日下午,在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健生当选为新余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成为全省首位亮相的设区市监委主任;同日,安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佳羚当选为安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这也是全省产生的首位县级监委主任。

    5日上午,我省首家监委——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仪式和成立大会……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以这两家监委成立为开端,改革的鼓点越敲越密,各地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蹄疾步稳、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设区市监委主任已于近期陆续亮相。6日下午,萍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仕灿当选萍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8日下午,在赣州市人代会上,赣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舒龙被选举为赣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9日下午,九江市、上饶市相继选举产生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分别由九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志军;上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文英当选。

    而在10日这一天,我省有6个设区市的监察委员会主任集中亮相,也均由各设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当选。在当天分别召开的南昌、抚州、宜春、景德镇、鹰潭、吉安市人代会选举上,吴伟柱当选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海滨当选抚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玮当选宜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董立新当选景德镇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蔡厚勇当选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廖宏当选吉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至此,我省11个设区市的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已全部亮相。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下旬产生

    据悉,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23日在南昌召开,会议将选举出我省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记者注意到,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省一级监委将在今年1月底前完成组建,设区市在今年1月中旬前完成,县(市、区)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

    多个市县区监察委挂牌成立

    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就可产生监察委员会。当然,该举办的仪式还是要举办。记者获悉,目前,已有多个市县区监委挂牌成立。如赣州市监察委员会于9日上午正式挂牌;10日,九江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九江市纪委、监委机关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部门4个,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业务部门15个。而此前的1月6日上午,安义县、东湖区和青云谱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南昌市首批挂牌成立的县区监察委员会。据了解,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将于1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

    监察范围包括六大类人员

    据了解,成立后的监委和同级纪委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范围包括六大类人员(见下表)。根据相关方案,撤销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1. 包括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 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

    3. 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

    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5. 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6. 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纪委、监察委为何要合署办公?

    中央纪委研究室解读称,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健全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能够有效破解反腐败体制机制不畅、资源力量分散的困境。一是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统一。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在党委的统一决策、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既实现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察,又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反腐败资源力量更加集中统一。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和人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反腐败的工作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实现“ 1+1>2”。三是反腐败手段措施更加集中统一。把纪委执纪审查实践中运用的手段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措施结合起来,使监察手段更加丰富、多元,为惩治腐败提供重要保障。

    如何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中央纪委研究室解读称,监察委员会要着力加强自我监督和制约,通过明确工作职能、细化履职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在领导体制上,探索统分结合,实行既分工负责又集体决策的体制。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分管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在工作机制上,探索流程再造,建立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所有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审查调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实行一次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者部门,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调度;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
编辑: 范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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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个设区市监察委主任亮相

作为2018年最受瞩目的改革“重头戏”之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前正在全国紧张有序推开。在江西,这项改革已步入全面深入开展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