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喜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7-11-14 16:13: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成为江西省首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

  央广网南昌11月14日消息(胡雪萍 高林福)3年锲而不舍,今朝终于圆梦!11月14日,对于百万昌南人民而言,是多么的欢欣鼓舞!这一天,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县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条件十分严格,堪称城市的“国考”。据悉,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县级市和县共计50家,南昌县便占有一席,并成为江西省首个,也是江西省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

  2015年2月,南昌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启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定下了在创建第一个周期即2017年实现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

  回首南昌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路,从乡村街道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干部党员到普通市民,一路齐心协力、全城动员,咬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不松劲、不动摇,坚韧不拔,不断向前。举全县之力,以建成区为重心,辐射全县,通过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理想信念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民素质的持续提升。

  三年时间,南昌县高位推动,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县委书记负总责,县长任总指挥长,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创建机构,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创建工作。

  三年时间,南昌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针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该县先后启动了“四线”整治工作、文明创建“十个一”、“五个一”市政“十大工程”等集中攻坚行动;门前三包、六小行业、集贸市场、文明施工等专项整治全面铺开;大力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干部双休日大清扫等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利用休息时间投入到垃圾清理和环境综合整治中。创新推出“路长制”管理,由县级领导分别担任县城主次干道的“路长”,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相互协调,对县城主次干道的道路设施、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中的突出问题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三年时间,南昌县坚持创建为民,始终将经济发展“蛋糕”的“大头”用于重点推进“住房保障、大众创业、养老保险、教育均衡、卫生服务、文化惠民、美丽乡村、交通便民、旧城改造、环境提升”等十大民生工程,全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大批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市民公园、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等得到新建、改造或者提升,路灯实现装灯率100%;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公益活动,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超过测评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实现全覆盖。

  三年时间,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南昌县以“五大文明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网络文明传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组建63支“文明巡察员”队伍,常态化开展“三管十不”文明劝导;打造“心手相连”五大系列志愿服务项目品牌,细化、强化农村基层“四个会”功能,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汇聚向善向上正能量,大力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

  三年时间,南昌县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无障碍建设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等国家级荣誉,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城到人,从人到城,当文明成为一座城市的梦想和追求时,群众中蕴藏的巨大热情便点燃了文明建设的燎原之火。如今,文明之光已洒遍昌南大地的每个角落。

编辑: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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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喜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3年锲而不舍,今朝终于圆梦!11月14日,对于百万昌南人民而言,是多么的欢欣鼓舞!这一天,中国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县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