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清早,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辅警在健步行中(央广网发 通讯员刘志坚 摄)

  12月22日,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开展健步行活动,以这一特殊的方式迎接即将到来的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22日清早,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辅警在健步行中(央广网发 通讯员刘志坚 摄)

22日清早,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辅警在健步行中(央广网发 通讯员刘志坚 摄)

  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发布,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为了庆祝2021年1月10日首个警察节的到来,共青城市公安局将举行健步行、征文、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表达公安民警、辅警对警察节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