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04-12 11: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瑞金4月12日消息(通讯员邓浩亭 邓逸楠)4月11日上午,瑞金市人民法院对二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近百名市民获准旁听了整个宣判过程。

  上午9时,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开始,3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被告席。在核实被告人身份后,审判长宣读了法院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法庭查明,2013年4月至6月,曾某等人在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花园村“客家花园酒店”车库内开设经营地下赌博厅,期间曾某以每天200元的工资雇佣被告人赖某彪和赖某林、温某三人负责该游戏厅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提供三人的吃住,赖某彪从中获利2000元,温某获利4000元。被告人温某、赖某彪及赖某林在参与赌场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与温某某纠集在一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赖某彪为首,成员包括温某、温某某、赖某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恶劣影响。

  当天,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赖某彪、温某林、温某分别判处5年至4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上午9时30分,随着另外3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被告席,另一起涉恶案件也进入到公开宣判阶段。

  法庭查明,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黄某纠集被告人张某、李某及同案人谢某等人玩聚时,提出实施敲诈勒索二轮摩托车出租司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人员表示同意。被告人黄某等人在瑞金城区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6起,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成员固定,分工明确,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有明显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

  当天,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一审查判决,对黄某、张某、李某分别判处2年3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提升刑事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教育作用,瑞金市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庭旁听宣判过程,同时准许部分市民旁听。“今天,瑞金市法院对两起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清晰地了解。”旁听市民杨建玲表示,将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让市民知晓政策,支持扫黑除恶,构建平安幸福瑞金。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瑞金;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宣判

瑞金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4月11日上午,瑞金市人民法院对二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近百名市民获准旁听了整个宣判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