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为肇事父亲顶包 俩人均受法律严惩

2017-07-25 15:07: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央广网万年7月25日消息(董细兰)近日,在万年县206国道汪家乡庄里村路段发生了一起较大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因酒后驾车肇事惧怕承担法律责任,现场电话喊来女儿为其“顶包”,但在事实与证据面前,“纸”终究没有包住“火”。目前,父女双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刑事拘留。

  6月26日19时40分许,曹某某(男,现年47岁,家住万年县汪家乡坪上村,做铝合金生意)在汪家乡武昌大酒店聚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赣A68P80轻型货车沿206国道回青云老家,当车辆行驶至庄里村路段时,将同向行驶扶行三轮电动车的吴某撞倒致死,事故发生后,曹某考虑到自己酒后驾车,罪责重大,于是在用电话报警的同时,用电话叫来女儿,要求其为自己顶包。

  女儿怕父亲因酒后驾驶受牢狱之灾,就当场答应了。当交警赶到现场后询问谁是肇事司机时,曹女士主动说自己是肇事司机,并按照父亲的授意,在事故中队办案中心录了口供,讲述了肇事经过。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录像和技侦手段,发现曹女士打电话时并非在事故现场,于是办案民警认为此案必有隐情。通过深度调查走访,发现此案并不是女儿曹女士所为,肇事司机实为其父曹某某。

  7月7日上午,办案民警再次依法传唤曹女士,在民警强大的心里攻势以及铁的事实面前,曹女士最终流下了懊悔的眼泪,坦白交代了其父驾车肇事后电话其顶包的犯罪事实。下午,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曹某某,曹某某在事实证据面前也坦白交代了女儿顶包的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等待父女俩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 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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