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南昌一女子一审获刑两年

2019-07-16 09:15:00来源:江西日报

  公交车已关门启动并驶离站台后,女子要求司机停车,司机没有停车继续向前行驶,女子便在一旁叫骂并抢夺方向盘。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被告熊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9年3月15日7时48分,熊某某在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站台乘坐221路公交车,在公交车已经关门启动并驶离站台后,熊某某以还有人要上车为由让公交车司机骆某停车,但骆某没有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随后熊某某在一旁叫骂,骆某未予以理睬。当公交车行驶至春晖路与丰和大道交叉口时,熊某某气急之下先用脚踢踹驾驶室旁边的挡板,接着抢夺骆某手中的方向盘,并用手抓挠骆某面部。骆某紧急刹车后,车上的乘客将熊某某拉开。经鉴定,骆某面部擦伤,甲床出血,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骆某报警后,民警将在原地等待的熊某某带回调查。归案后,熊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行为。一审法院认为,熊某某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一人轻微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熊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熊某某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记者陈璋)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南昌;公交车;抢夺方向盘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南昌一女子一审获刑两年

公交车已关门启动并驶离站台后,女子要求司机停车,司机没有停车继续向前行驶,女子便在一旁叫骂并抢夺方向盘。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被告熊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