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水库山塘全面实行人放天养保护水质

2018-10-30 10:08: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央广网浮梁10月30日消息(通讯员王军荣)日前,浮梁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县156座规模以上水库和1181座山塘规范养殖,不得因发展养殖业而损坏水库水质和防洪、灌溉安全。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在文件发出一个月之内,所有水库水质不得低于III类标准,在文件发出两个月之内,依法依规收回对外承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及重要山塘的租赁权,全面禁止投饵、投肥(粪)养殖,以水库管理单位为主体实行人放天养。确保全县水库山塘水质稳步提升并长久保持。

景德镇城市备用水源玉田水库(央广网发 通讯员摄)

    文件要求,各级政府组织本级水务、农业和环保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含重要山塘)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面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水库周边养殖污水排放,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现状情况下饮用水源与非饮用水源水库具体分布情况,水库下游用水情况;水库库区周边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分布情况;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水库逐座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确认水库水质等级。根据调查情况,对本区域饮用水源与非饮用水源水库,水库库区周边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在调查及规划的基础上,由水务部门会同农业、环保等部门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经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水务局备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租赁权,推行人放天养,确保生态化养殖。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浮梁;水库;山塘;水质

浮梁水库山塘全面实行人放天养保护水质

日前,浮梁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县156座规模以上水库和1181座山塘规范养殖,不得因发展养殖业而损坏水库水质和防洪、灌溉安全。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在文件发出一个月之内,所有水库水质不得低于III类标准,在文件发出两个月之内,依法依规收回对外承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及重要山塘的租赁权,全面禁止投饵、投肥(粪)养殖,以水库管理单位为主体实行人放天养。确保全县水库山塘水质稳步提升并长久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