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禁不合格校服流入学校 执行企业“黑名单”制度

2016-08-22 13:50: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央广网南昌8月22日消息(胡斐)为严禁不合格校服流入学校,确保校服的质量与安全。22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布紧急规范通知,并通报了“2016年省级监督抽查中小学生服装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据了解,江西省质监局于2016年4月对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依据GB18401、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重点检验了纤维含量甲醇含量、pH值、使用说明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有23次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6.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严禁不合格校服进入学校。校服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校服的质量与安全作为校服管理工作的底线,凡是校服质量不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一律严禁流入学校,严禁不按指标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发生。

  严格执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校服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产品要强制召回,杜绝流入学校;本次通报的被抽查出不合格产品的校服生产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加校服的招投标,其不合格的校服产品一律不准流入学校。

  规范校服采购行为。各采购学校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此外,本次通报中,校服产品质量被检测出不合格的企业,已经通过采购程序中标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到的取消中标资格,终止中标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表示,“凡是涉及校服生产、销售、采购、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要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及时将按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编辑: 谢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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